婚前不加名=分手?姑娘们醒醒吧!加名字也不等于安全感

来源:365淘房 2017-06-17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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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的电视剧《欢乐颂2》结束在有人欢喜有人忧伤的一顿火锅里,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当下的归宿或者真正想要走的路。可是最让人心疼的还是最终选择和王柏川分手的樊胜美。好胜的樊胜美一直被一大家子拖累,然而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能在上海立足、买房,成为一个真正的白领,真的有一个自己的家,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所以在听到小蚯蚓找的男朋友应勤竟然可以这么年轻就在上海买房子了,其实真的很嫉妒。

365淘房 丁锤锤 热播的电视剧《欢乐颂2》结束在有人欢喜有人忧伤的一顿火锅里,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当下的归宿或者真正想要走的路。可是最让人心疼的还是最终选择和王柏川分手的樊胜美。好胜的樊胜美一直被一大家子拖累,然而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能在上海立足、买房,成为一个真正的白领,真的有一个自己的家,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在听到小蚯蚓找的男朋友应勤竟然可以这么年轻就在上海买房子了,其实真的很嫉妒。

 

所以对于王柏川总是诸多要求,希望能早日达成她在上海有个“家”的梦想。可是最后的结局…

王柏川经历了生意失败之后的东山再起,在父母的资助下终于准备在上海买一套商住房,虽然首付要付五成,还是准备买了。小美高兴的起大早去排队等待选房,没想到王妈妈因为担心被樊胜美的哥哥讹去了这套攒了一辈子积蓄才买得起的房子,要求王柏川不得加上樊胜美的名字,后来才有了王柏川从置业顾问手里拿回樊胜美的身份证这么尴尬的一幕。

这是小美始料未及的,后来也被她自己反思,一心想着靠王柏川买房却没有想过靠自己,原来爱自己真的比爱王柏川更多,想明白了,也还是分手了。

 

 

在最后几集,“王柏川买房”这几个字一度成为微博热搜,也引得众多网友在网上进行了又一波的讨论,其实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因为房子,或者间接因为房子而分手的情侣真的不在少数,他们之间的矛盾大多就会因为以下的这些点。

女方:

婚前必须买房!

婚前买房必须加名字!

没房没名字不结婚!

住在没有我名字的房子永远没有安全感!

男方:

我妈说结婚后再加名字!

你到底是爱我还是爱房子?

你家没出钱,我有什么理由加你的名字?

很多时候,“房产证是否加名字”竟然与“你到底爱不爱我”划上了等号,真爱面前,加不加名真的那么重要么?

 

 

一、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1、 女方观点:双方有了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意愿

“对于女生来说,或者现在大多数女方家庭来说,在房本上加了自加女儿的名字,是在表明想要一起生活的态度,如果这个态度也就等于对自己女儿的重视。”

2、 男方观点:因为爱,所以有了家,但家并不只意味着一套房子,不应一味的强调房子的地位。

“家是两个人为了同一个目标而组建的家庭,但是只是强调房子在这其中占据的位置,或者说屡次被女方看中的, 会产生自己本身并没有比房子更有魅力的感觉,所以,强调房子的重要位置,那你还是去跟房子结婚吧。”

3、 女方观点:自己也出了钱, 该不动产理应有自己的份额

“如果在婚前买房,我没有出钱,那我不会要求加我的名字,但是如果首付或者后期还贷款都需要我出一份力的话,那么这个房子理应有我的一份,就应该在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这也算是对我自己的保障。”

4、 男方观点:为了给对方情感上的归属感

“如果我真的爱她,这个房子不管是什么时候买的,我都会加她的名字,只是因为这个女人跟我一起度过青春,一起走向未来,加名字在任何困难前面都可以算做是小事。”

以上的四个观点是不是看着都很眼熟,这也代表了大部分现代男性和女性的观点,买房究竟该不该加名或者能不能加名,再或者,加名到底能不能保证最底线的“财产安全”?加名的以下几种情况,男人、女人都可以了解一下。

二、关于加名字的几种情况:

1、婚前:都是别人的就别的惦记了

①自己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②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④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2、婚后:能不能分割还要看情况

①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婚前父母买的是一毛一样的!简单说,父母给单方子女买的房子,一定不会有对方的份。

②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③婚前单方买房的,有首付凭证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的时候房子归首付支付方,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共同还贷的部分给予一定的补偿。

结论:其实加不加名这事,也并不一定就能得到所谓的安全感!对不对!

三、如果规避分割房产的不必要麻烦

1、男方:

①买房时可以选择不写自己的名字,写上父母的名字,将来离婚的时候,父母的房子是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只是将来继承父母房时需要一定的手续费。

②买房之后存留一定首付支付证据,不管是自己支付的或者父母支付的费用证据。

③可以加名,作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协议加名不意味着“不动产权变更”,或者协议加名后父母出资部分按照借款偿还给其父母后,夫妻之间的赠与才生效。

④双方规定加名之后具体的份额,共同持有(持有人之间份额相同),也可以约定份额持有。比如,你九我一,你三我七。

2、女方:

①婚前加名还是别想了,不如自己供一套小房子,拥有自己的房产岂不是更安心。

②婚后参与了共同还款的部分也可以留下证据,以便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还可以分得共同还贷的部分。

③婚后参与装修的部分也可以作为将来在法院提起诉讼的考量之一, 这里的支付证据也可以留存。

小编不是教你在没开始一段生活之旅就要先考虑分开的事,不过…但有备无患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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