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函:致徐州铜山万达1号楼合作中介公司

来源:365淘房 2017-09-1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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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徐州铜山万达1号楼合作中介公司:

自项目开盘以来,各合作中介为项目销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为公司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做出了极大支持。为进一步加强合作,使各中介公司对365房管家网络平台系统(以下简称房管家)能够规范使用,项目销售能够有序开展,我司针对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疑问进行了梳理,并作为协议补充条款,函告如下:

一、 关于报备客户

1、“房管家”作为我司鉴别客户来源的唯一途径,必须保证报备客户信息的准确无误,因房管家报备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确认客户来源而产生的纠纷,我司有权利不予支付该组客户成交所产生的一切销售佣金。

2、中介公司在房管家报备意向客户信息前,务必详细了解客户购买意向,避免报备时的客户信息与到访记录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信息不一致。如夫妻或父母与子女一方为报备时预留的客户信息,成交登记时为另一方客户信息,中介公司需在该组客户成交前向客户要求出示户口本或夫妻双方结婚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手机号码机主身份证明、单位证明等),补充证明房管家报备时预留信息的有效性。

3、中介公司在房管家进行意向客户信息报备后,务必亲自陪同客户到达销售现场,发起带看流程,获取验证码后交由销售现场专人对接,并准确填写到访登记单。

二、 关于成交结佣的规范和要求

由于前期合作期间,部分中介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结佣受阻。我司为加快合作中介结佣速度,满足各合作方回款需求,全力推进合作进行,特制订以下结佣规范和时间要求:

1、我司在符合结佣条件时,会将结佣明细书面通知合作中介。中介公司在收到我司结佣通知后的7日内,出具我司所要求的付款发票或确认交易的证明材料。我司每月15日-23日为合作中介付佣金款项,过期待次月方可结算。为快速顺利结佣,请各中介公司在收到结佣通知书后,及时出具真实有效发票;对疑义客户我司和中介双方应加强沟通,尽快确认该笔成交是否在结佣范围内。秉着先简后繁的原则尽快结佣,避免推诿拖延。

2、合作中介公司在协议签订、房管家报备、出具付款发票时提供的公司主体名称应一致,如因主体名称不一致导致协议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合作中介)自行承担。

3、中介公司应在协议期内按照协议约定付款节点及时提供付款发票,并核对发票信息无误、结算金额与我司批次审核一致。否则,因此造成佣金结算不及时,我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4、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节点提供真是有效的相关资料,不应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拖延结佣,否则双方均有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 加强沟通、相互监督、互信共赢

1、请各合作中介在与我司沟通时,以正式的工作联系函为主要沟通形式,明确表达沟通诉求,我司定秉承合同精神处理解决问题。

2、对合作过程中,合作方如有违背合同精神,企图以非正常手段获取客户资源的,经落实后,我司有权利即刻终止合作。

3、非合作期间如有中介公司假借我司名义,向客户推介我司所销售项目,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司均不予以承担。

4、恳请各合作中介对我司接洽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我司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向贵司提出非公司意图的要求,进行非正常的推销、介绍客户等行为,合作方掌握确凿证据后,可向我司负责人进行实名举报。一经查实,我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工作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和影响,我司会依据掌握证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举报信箱e-mail:house365xz@163.com 

请各合作中介收到此函后,遵照合约精神,修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今后的合作共赢打造良好的基础。再次感谢各位合作方为项目销售做出的支持!如在合作中仍有疑问,以我司解释为准。

特此函告!返回徐州365淘房>>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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